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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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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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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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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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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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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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违法事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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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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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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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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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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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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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1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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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敬勇(勇记鱼店)经营国家禁止的兽药(呋喃西林)的水产品小龙虾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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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敬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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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国家禁止的兽药(呋喃西林)的水产品小龙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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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、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: 1、没收违法所得;2、并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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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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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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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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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1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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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文(武江区芙蓉黄记水产海鲜店)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花甲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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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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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花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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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、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: 1、没收违法所得;2、并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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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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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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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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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3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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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柳燕(武江区利隆超市)销售仿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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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柳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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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仿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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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:1、责令改正,立即停止销售伪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;2、没收违法销售的伪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;3、处违法销售商品货值等额的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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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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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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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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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3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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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学院医院中专部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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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学院医院中专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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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光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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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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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一百三十六条规定:建议免于处罚,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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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履行
2017.11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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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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