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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(2017年11月)

发布日期:2017-12-06 00:00:00 来源: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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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案件名称
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
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法定代表人名称
主要违法事实
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
备注
1
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17号
李敬勇(勇记鱼店)经营国家禁止的兽药(呋喃西林)的水产品小龙虾案
李敬勇
 
 
经营国家禁止的兽药(呋喃西林)的水产品小龙虾
依据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、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: 1、没收违法所得;2、并处罚款。
尚未履行
 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7
 
2
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19号
黄文(武江区芙蓉黄记水产海鲜店)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花甲案
黄文
 
 
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花甲
依据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、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: 1、没收违法所得;2、并处罚款。
尚未履行
 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8
 
3
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33号
刘柳燕(武江区利隆超市)销售仿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案
刘柳燕
 
 
销售仿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
依据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:1、责令改正,立即停止销售伪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;2、没收违法销售的伪造厂名、厂址的商品;3、处违法销售商品货值等额的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尚未履行
 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29
 
4
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7]34号
韶关学院医院中专部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
韶关学院医院中专部
 
曹光誉
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一百三十六条规定:建议免于处罚,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。
自动履行
2017.11.30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11.30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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